农业、进出口及数字营销专业知识
法律与合同框架

法律信息

法律声明、数据保护、本网站的使用规则、销售及服务履行规则,以及我们在合规与职业道德方面的承诺。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4日

法律声明

网站发布者

公司名称

StriveSync

法律形式

个体经营企业

注册国家

贝宁共和国

RCCM(商业和动产信贷登记册)

编号:RB/ABC/23A90710

IFU(唯一税务识别号)

0202318726546

注册办事处

Zoundja, Abomey-Calavi

贝宁共和国

电话

+229 01 59 92 91 38

出版负责人

网站www.strivesync.fr的编辑责任由StriveSync管理团队承担,该团队对网站上发布的全部内容负责。

知识产权

著作权

除另有说明外,网站www.strivesync.fr上的全部内容(文字、图像、图形、标志、图标、声音、软件)均为StriveSync的专有财产,受贝宁及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内容的使用

  • 未经StriveSync明确的书面同意,严禁以任何方式复制、传播、修改、改编、转播或发布上述内容。
  • 任何以任何方式进行的此类展示或复制,均构成侵权,将依照贝宁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典》的规定予以处罚。
  • 违反上述禁止性规定即构成侵权,侵权人可能因此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商标

“StriveSync”名称及标志为注册商标。未经授权使用这些商标均被禁止,并将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超链接

网站www.strivesync.fr可能包含指向其他网站的超链接。StriveSync对这些外部网站的内容,或因访问这些网站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害,不承担责任。

创建指向StriveSync网站的超链接须事先获得书面授权。如有任何申请,请联系:contact@strivesync.fr

适用法律与管辖权

本法律声明受贝宁法律管辖。与使用网站www.strivesync.fr有关的任何争议,均由贝宁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如发生争议,在提起任何诉讼之前,将首先寻求友好解决。

隐私政策

引言

本隐私政策说明在您使用我们的农业、进出口和数字营销服务时,在贝宁经营的StriveSync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数据。

使用我们的网站和服务,即表示您接受本政策所述的做法。如果您不接受这些条款,请勿使用我们的服务。

数据收集

直接收集的数据

我们收集您自愿向我们提供的信息:

  • 身份信息: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
  • 职业信息:公司、职务、所属行业
  • 服务请求:项目详情、具体需求、预估预算
  • 沟通内容:留言、反馈、调查问卷回复

自动收集的数据

  • 浏览数据:IP地址、浏览器类型、访问的页面
  • Cookie及类似技术:用于改善您的用户体验
  • 使用数据:在网站上停留的时间、与内容的互动情况

数据的使用

您的个人数据将用于以下目的:

提供服务

处理您的请求并提供我们的农业、进出口和数字营销服务

沟通联络

向您发送与您的项目有关的报价、确认、更新和信息

改进优化

分析网站使用情况,以改进我们的服务和您的体验

营销推广

向您介绍我们的新服务和特别优惠(须经您同意)

法律合规

遵守我们在贝宁的法律和监管义务

安全保障

发现并防止欺诈、滥用和技术问题

保护与安全

在贝宁的合规情况

我们遵守贝宁共和国的《数字法典》以及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国际标准。我们的做法与贝宁个人数据保护局(APDP)的原则保持一致。

已采取的安全措施

SSL/TLS加密

保护传输中的数据

访问受限

仅获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数据

定期备份

防止数据丢失

安全审计

定期评估我们的系统

您的权利

根据贝宁法律,您享有以下权利:

访问权

您可以要求获得我们持有的您的全部个人数据的副本。

更正权

您可以要求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数据。

删除权

在特定情形下,您可以要求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反对权

您可以反对为直接营销目的处理您的数据。

数据可携权

您可以以结构化的、常用的格式获取您的数据。

如何行使您的权利

如需行使上述任何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我们将在最多30天内答复您的请求。

保存期限与数据接收方

法律依据

  • 履行合同或采取合同前措施(订单、报价、培训课程)。
  • 同意(联系表单和求职申请表单、广告类Cookie)。
  • 法定义务(会计、反洗钱)。
  • 合法利益(网站安全、防范欺诈)。

保存期限

  • 联系和报价请求:自最后一次沟通起3年。
  • 求职申请:2年,除非您要求提前删除。
  • 订单和账单数据:10年(会计义务)。
  • 身份证明文件(KYC):业务关系终止后5年。
  • 广告类Cookie:最长13个月。

数据接收方与处理者

您的数据绝不会被出售。数据可能会与我们的技术服务提供商(支付、托管、邮件发送、受众测量)共享,但严格限于其受托任务的范围,并须遵守保密义务。

投诉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未得到尊重,可以向贝宁个人数据保护局(APDP)提出投诉。

Cookie及类似技术

广告效果测量类Cookie仅在征得您同意后才会设置,同意通过您首次访问时显示的横幅收集,您可以随时更改。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参阅我们的Cookie政策。

本政策的变更

我们保留随时修订本隐私政策的权利。变更自在本页面发布时生效。建议您定期查阅本页面,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如发生重大变更,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通知您。

使用总条款

1. 条款的接受

访问和使用网站 www.strivesync.fr 以及 StriveSync 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守本使用条款。

重要提示

如您不接受本条款,请勿使用我们的服务。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视为接受现行有效的使用条款。

2. 所提供的服务

StriveSync 在三大专业领域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

🌾 农业

  • • 种植生产
  • • 畜牧生产
  • • 农村工程
  • • 农产品贸易
  • • 粮食安全
  • • 培训与审计

🌍 进出口

  • • 商品买卖
  • • 商业居间
  • • 国际物流
  • • 进出口咨询
  • • 代发货

💻 数字营销

  • • 网站建设
  • • 平面设计
  • • 数字营销
  • • 视频与动画
  • • 撰稿与翻译
  • • 人工智能服务

服务说明仅供参考。StriveSync 保留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权利,无论是否另行通知。

3. 用户义务

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承诺:

信息的准确性

提供准确、完整且最新的信息

合法使用

以合法、恰当的方式使用服务

尊重权利

尊重知识产权

安全

不危害网站的安全

禁止行为

  • • 将网站用于非法或欺诈目的
  • • 传播病毒、恶意软件或恶意代码
  • • 试图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系统
  • • 未经授权收集其他用户的数据
  • • 冒充他人或其他实体

4. 责任限制

内容与信息

StriveSync 致力于在网站上提供准确、最新的信息,但不保证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对于因使用这些信息而产生的任何错误、遗漏或结果,我们不承担责任。

服务可用性

在维护操作之外,我们努力保持网站全天候(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可用。对于网站未经通知而发生的任何中断、暂停或变更,StriveSync 不承担责任。

外部链接

本网站可能包含指向第三方网站的链接。StriveSync 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对其内容、做法或政策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知识产权

本网站的所有元素(文字、图片、标识、图标、视频、软件)均为 StriveSync 或其合作伙伴的专有财产,受贝宁现行法律及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未经 StriveSync 事先书面授权,禁止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复制、展示、修改、发布或改编本网站的全部或部分元素。

6. 个人数据保护

您的个人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受我们的隐私政策约束。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按照该政策收集和使用您的数据。

阅读我们的隐私政策→

7. 使用条款的变更

StriveSync 保留随时修订本使用条款的权利。变更自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生效。您有责任定期查阅使用条款,以了解任何变更。

变更发布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新的使用条款。

8. 适用法律与管辖

本使用条款受贝宁法律管辖。因其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由贝宁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

发生争议时,我们承诺在提起任何诉讼之前先寻求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贝宁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管辖。

销售总条件

本销售条件适用于在贝宁注册的公司 StriveSync 与其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之间的所有商业交易。订购我们的服务或产品,即表示您无保留地接受本销售条件。

第1条 -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销售条件适用于 StriveSync 在以下领域提供的全部服务和产品的销售:

  • 农业:种植与畜牧生产、农村工程、农业咨询、培训
  • 进出口:商品买卖、国际物流、商业咨询
  • 数字营销与网络:网站建设、设计、数字营销、人工智能服务

任何订单均意味着完全接受本销售条件。除非 StriveSync 事先书面另行同意,本销售条件优先于任何其他文件。

第2条 - 价格与付款方式

2.1 价格

  • 价格以非洲法郎(XOF)或欧元(EUR)标示,视具体情况而定
  • StriveSync 适用综合职业税(TPS)制度。价格含所有税费(TPS、适用情况下的增值税及贝宁适用的其他税费)
  • StriveSync 保留随时调整价格的权利,但不影响已在进行中的订单
  • 运输、配送或差旅费用另行计收,另有说明的除外

2.2 付款方式

  • 可通过银行转账、Mobile Money(MTN Money、Moov Money)或银行卡付款
  • 按报价提供的定制服务,下单时须支付70%的定金。可在线订购的支持套餐、培训课程和产品,须在下单时全额付款
  • 余款按合同约定,在交付前或收货时支付
  • 付款期限:最长30天,另有特别商业协议的除外

重要提示:任何逾期付款,均须就应付款项按每月30%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另付40欧元(或等值FCFA)的固定追偿费用。上述违约金适用于按报价开具发票的服务。

第3条 - 订单与交付

3.1 下单

订单可通过我们的网站、电子邮件、电话或在我们的办公室当面提交。每份订单均须以详细报价和已签署的订购单为前提。

3.2 确认

订单须经 StriveSync 确认,并在适用时收到定金后方为最终订单。载有订单详情的确认邮件将发送给客户。

3.3 交付周期

服务类型预计周期
网站建设2至6周
农业服务视项目而定
进出口因起运地/目的地而异
培训与咨询按报价安排

周期仅供参考,可能因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外部因素(海关、运输等)而有所变化。

第4条 - 撤回权与取消

4.1 个人客户(B2C)

根据贝宁法律,个人客户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或自实物产品收货之日起,享有48小时的撤回期。

对于在撤回期届满前经客户事先同意已开始履行的服务,不适用撤回权。

4.2 企业客户(B2B)

企业客户不享有法定撤回权。任何取消均须由双方书面约定。

4.3 取消条件

  • 开始前15天以上取消:全额退款,扣除行政费用(30%)
  • 开始前8至14天取消:扣留已付款项的50%
  • 开始前7天以内取消:扣留已付款项的70%
  • 开始履行后取消:不予退款,已完成的工作将开具发票

4.4 退货、退款与投诉

实物产品的退货条件、退款程序和期限以及投诉程序,详见我们的退款、退货与投诉政策。服务的履行详见我们的服务条款。

第5条 - 保证与责任

5.1 符合性保证

StriveSync 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符合合同或已接受的报价中约定的规格。任何不符合之处,须在交付或服务完成后7天内告知。

5.2 法定保证

对于实物产品,StriveSync 依照贝宁《民法典》和《商法典》提供法定符合性保证及隐蔽瑕疵担保。

5.3 责任限制

  • StriveSync 对间接损失、利润损失或数据丢失不承担责任
  • StriveSync 的责任以客户就相关服务或产品已支付的总金额为限
  • 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恶劣天气、政治动荡、罢工等)造成的延误,StriveSync 不承担责任
  • 对于进出口服务,StriveSync 作为中间人,其责任仅限于其合同义务

质量承诺:StriveSync 承诺提供专业品质的服务,并在最长48个工作小时内答复投诉。

第6条 - 知识产权

StriveSync 网站上的所有内容(文字、图片、标识、图形、视频等)均受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保护。

对于 StriveSync 创作的作品(网站、设计、营销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知识产权在客户全额付款后转让给客户。

在权利完全转让之前,客户承诺不复制、仿制或使用 StriveSync 的创作成果。

第7条 - 个人数据

下单时收集的信息是处理订单和管理客户关系所必需的。

根据贝宁个人数据保护法和《数字法典》,客户有权访问、更正和删除其数据。

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

第8条 - 争议解决

8.1 调解

发生争议时,双方承诺在提起任何诉讼之前先寻求友好解决。客户可求助于任何有权限的调解人。

8.2 适用法律

本销售条件受贝宁法律管辖。因其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由贝宁科托努(Cotonou)法院专属管辖。

8.3 合同语言

本销售条件以法语起草。如有翻译版本,仅以法语版本为准。

第9条 - 一般规定

若本销售条件的任何条款被宣告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StriveSync 在某一时点未主张本销售条件中的某项规定,不应被解释为放弃日后主张该规定的权利。

StriveSync 保留随时修订本销售条件的权利。适用的销售条件为下单之日有效的版本。

服务总条款

第1条 –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服务总条款》规定了在贝宁共和国注册的个体经营企业StriveSync提供其服务的条件,服务包括:农业支持、进出口咨询与居间服务、网站建设、数字营销、平面设计、撰稿与翻译、培训与审计以及支持套餐。

本条款是对《销售总条件》的补充,后者规范价格、付款和撤销权。如有冲突,以已接受的报价单或订单为准,其次为本《服务总条款》,再次为《销售总条件》。

第2条 – 服务说明

每项服务的内容(范围、交付成果、期限、包含项与不包含项)载于网站上对应的专页、报价单,或所订购套餐或培训课程的说明表中。仅明确载明的事项构成服务的组成部分。

  • 定制服务:范围以客户接受的报价单为准。
  • 支持套餐:内容固定,载于套餐页面,并附有不包含项目清单。
  • 培训课程与审计:课程大纲、日期、地点和价格载于培训课程页面。
  • 商业居间服务:StriveSync负责撮合并提供支持,但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不是买卖双方之间销售合同的当事人。

第3条 – 合同的成立

合同自客户接受报价单之时起成立,或自在线订单确认并完成付款之时起成立。对于在线订单,客户声明其在付款前已阅读并接受《销售总条件》及退款政策。

载有订单摘要的确认邮件将发送至客户提供的地址,因此客户须提供准确且经常查看的邮箱地址。

第4条 – StriveSync的义务

  • 按照职业标准勤勉地提供服务(尽力义务,除非以书面形式明确保证结果)。
  • 遵守所告知的期限;在客户提供必要材料之前,该期限仅为参考性期限。
  • 就任何可能延误或改变服务的困难及时通知客户。
  • 对客户提供的信息保密。

第5条 – 客户的义务

  • 及时提供所需的信息、内容、访问权限和确认意见。
  • 保证对其提供的内容(文字、图片、标志、数据)拥有相应权利。
  • 指定一名有权批准各阶段成果的联系人。
  • 按约定日期支付应付款项。
  • 遵守《负责任使用章程》以及适用于其业务的法规。
客户在提供材料或确认意见方面的任何延迟,将相应顺延交付期限,StriveSync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6条 – 交付、验收与修改

交付成果以电子方式(电子邮件、下载链接、在线访问)提供;培训课程和审计则在现场交付。客户有7天时间提出意见;逾期且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保留意见的,视为交付成果已被验收。

所含修改轮次的数量在报价单或套餐说明表中载明。超出原范围的任何要求,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报价。

第7条 – 变更与取消

客户可以要求变更服务范围;仅在StriveSync以书面形式同意该变更对价格和时间的影响后,变更方可生效。取消和退款条件载于《销售总条件》第4条以及《退款与投诉政策》。

如StriveSync取消或推迟培训课程,参加者可以选择转入以后的课程,或获得已付款项的全额退款。

第8条 – 知识产权

除另有约定外,为客户专门创作的交付成果的权利,在款项全额支付后转让给客户,用途以订单中载明的为限。StriveSync保留其既有的工具、方法、模板和专有技术,并有权在其业绩参考中引用相关作品,除非客户书面表示反对。

第9条 – 责任

对因其义务被证明已被违反而造成的直接损害,StriveSync承担责任。其责任以相关服务实际已支付的金额为限。对于间接损害(收入、机会或客户的损失),以及取决于外部因素(市场、海关、天气、第三方平台)的商业结果,StriveSync不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适用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不履行均不承担责任。

第10条 – 个人数据

个人数据依照《隐私政策》处理。在服务过程中,如StriveSync代表客户处理数据,则作为数据处理者,并遵循客户的书面指示。

第11条 –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服务总条款》受贝宁法律管辖。双方应首先寻求友好解决(见《退款与投诉政策》)。协商不成的,由贝宁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管辖,但保护消费者的强制性规定除外。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AML/CFT)政策

第1条 – 承诺

StriveSync承诺,不被直接或间接地用于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或规避国际制裁。本政策适用于我们的所有业务,特别是涉及国际贸易往来的业务:进出口、居间服务、一件代发和物流。

本政策属于贝宁以及西非经济货币联盟(WAEMU)/非洲商法协调组织(OHADA)区域现行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AML/CFT)监管框架的组成部分。

第2条 – 基于风险的方法

我们依据以下若干标准评估每项业务关系的风险:

  • 客户概况(个人、公司、政治公众人物)。
  • 资金或货物的来源国和目的国。
  • 交易的性质和金额,以及与其申报业务的一致性。
  • 所使用的支付渠道和业务关系的历史记录。

审慎程度(简化、标准或强化)根据风险等级相应调整。身份核实措施见《KYC政策》。

第3条 – 支付与可追溯性

  • 在线支付通过经批准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处理:Mobile Money或银行卡。
  • 我们拒绝大额现金付款、为规避监控门槛而拆分的付款,以及来自身份不明第三方的付款。
  • 退款通过与原付款相同的渠道,退至原付款人。
  • 所有交易均有记录,以便追溯。

第4条 – 可疑交易

危险信号包括:拒绝提供证明文件、信息前后不一致、金额与业务不相称、催促仓促执行、使用不透明的中间人,以及高风险目的地。

如有怀疑,StriveSync将中止交易,并可拒绝或终止业务关系;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向贝宁国家金融情报处理中心(CENTIF)报告有关事实。法律禁止将此类报告告知相关人员。

第5条 – 国际制裁

StriveSync不与受适用制裁或禁运的个人、实体或国家(联合国、西非经济货币联盟、欧盟、美国)进行任何交易,也不为禁止贸易的货物,或需经许可而客户无法提供许可的货物进行任何交易。

第6条 – 记录保存与意识培训

身份证明文件和交易记录在业务关系结束或交易完成后保存5年。与客户接触的StriveSync员工均接受有关这些规则及危险信号的培训。

第7条 – 报告

如需报告您认为可疑的交易或行为,请发送邮件至contact@strivesync.fr,并在主题中注明“AML/CFT”。您的报告将被保密处理。

负责任使用章程

第1条 – 目的

本章程阐明我们对所有使用strivesync.fr网站或我们服务的人员(客户、培训参加者、求职者、合作伙伴)的期望原则,以及StriveSync自身承诺遵守的原则。本章程是对《使用条款》的补充。

第2条 – 负责任的使用

  • 在表单和订单中提供准确且最新的信息。
  • 出于合法目的并按其预定用途使用网站和服务。
  • 尊重他人权利:知识产权、隐私权和肖像权。
  • 保护您的登录凭证和支付方式,不得与他人共享。
  • 尊重团队、培训讲师和其他参加者。

第3条 – 禁止行为

  • 冒充个人或公司,或提供伪造的文件。
  • 将我们的服务用于非法活动:欺诈、洗钱、假冒伪劣、违禁品交易、资助非法活动。
  • 未经授权尝试访问系统、干扰网站运行(攻击、机器人程序、批量提取数据)或植入恶意代码。
  • 通过我们的表单发送辱骂、歧视或骚扰性信息,或未经请求的营销信息。
  • 未经书面授权复制、转售或散布我们的内容、培训资料和交付成果。
  • 规避支付,或滥用退款和投诉程序。

第4条 – 职业道德与商业行为

StriveSync承诺诚实地宣传其服务和成果,不承诺保证收益,尊重托付给它的信息的保密性,拒绝腐败和未披露的利益冲突,并公平对待其客户和合作伙伴。

第5条 – 农业与环境承诺

在我们的农业和产品贸易活动中,我们倡导可持续做法,遵守适用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确保可追溯性。我们要求合作伙伴和供应商遵守社会和环境法规,不使用童工或强迫劳动。

第6条 – 举报

任何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内容,均可向contact@strivesync.fr举报。举报将被保密处理,且不会对善意举报人进行报复。

第7条 – 处罚

如发生违约,StriveSync可视其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暂停某项服务的访问权限、拒绝订单、在违约可归责于客户的情况下终止业务关系且不予退款,并将此事移交主管当局。

有任何疑问?

我们的团队将在48个工作小时内回复:contact@strivesync.fr · +229 01 59 92 91 38